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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泰坂里乡抢鱼事件三人被拘留 追赃挽损已开展

2014-11-12 07:50 来源:闽南网 6
漳州市委、市政府,长泰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

  【进展】

  长泰公安称将依法严肃查处 并发布了初步调查结果

  昨日,长泰县公安局政委杨波称,对于该事件,长泰县公安局态度十分明确,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同时,长泰县公安局还对外发布初步调查结果。通稿称,今年上半年,因水库大坝存在安全隐患,长泰县坂里乡政府决定修建加固水库,并于今年6月发文通知水库养殖承包人配合施工、停止养殖。为此,水库承包人李某一家于10月23日开始大规模捕鱼作业,至11月7日捕鱼作业已持续半个月,共计捕鱼约2.64万余斤。

八旬老人辛苦养鱼两年 一夜间万斤鱼遭哄抢

  捕鱼期间,因水库排水,部分鱼儿随水流从排水口游出,有些村民趁机到水库排水口附近捞鱼。排水口下方有鱼可捞的消息,在附近村庄传播开来,许多村民不断前往水库围观,有的跃跃欲试,准备下水捕鱼。11月6日下午及7日上午,民警也曾接到李某打的有关村民抢、捕鱼的报警,均及时出警劝止了个别村民的行为。丹岩村“两委”也到场维持秩序,当时没有发生哄抢和私自下水捕鱼等情况。

  11月7日中午,水库施工方开闸排水,将水库存水排尽。施工排水后,水库水位降低,库底的鱼露出水面乱跳,又引起大量村民围观,其中有数十个村民下水库捕鱼,场面较为混乱。直到当晚李某报警时,村民的“抢鱼”行为还在时断时续地进行。

  警方传唤丹岩村10名村民 依法行政拘留了3人

  抢鱼事件发生后,漳州市委、市政府,长泰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长泰县公安局对该事件进行全面调查。随即,长泰县公安局抽调刑侦大队、坂里乡派出所组成联合调查组,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至昨日凌晨3时许,调查组民警依法对7名知情人进行调查取证,并传唤了丹岩村杨某方、杨某金、陈某全等10名村民,先后制作询问笔录18份。在此前调查取证的基础上,昨日下午,长泰县公安局决定依法对参与抢鱼情节比较严重的村民杨某美(女)、杨某伟、杨某鲍三人执行行政拘留。

  经查,村民杨某美和杨某伟于事发的7日13时许,率先冲下水库捕鱼,导致其他村民紧跟其后抢捕鱼。村民杨某鲍则于7日白天长时间持续地参与抢鱼,当晚又去偷鱼,情节较为严重。

  目前相关调查工作还在进行,为受害者追赃挽损工作也在积极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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