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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新闻:纵使有一千个理由,偷,万万使不得!

2014-10-14 07:47 来源:闽南网 0

  太大胆

  偷挖掘机电脑板 还叫失主拿钱赎

  闽南网10月14日讯 瞄上路边停放的挖掘机后,再偷走机器里的电脑控制板,龙岩人谢某这还没完,居然通过中间人联系上失主,经过一番讨价还价,要失主拿3000元赎回。

  昨日,谢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南靖检察院批准逮捕。

  事发8月中旬的一天晚上,家住龙岩市新罗区的谢某流窜至南靖县奎洋镇,偷走庄某挖掘机里的电脑控制板。警方接到报警后介入调查。

  之后,谢某通过南靖奎洋镇的中间人,要到了失主庄某的联系电话,谢某让庄某出资6000元拿回电脑板,后经讨价还价,庄某同意支付3000元。

  当谢某带着赃物到龙岩市适中镇准备交易时,被早已守候在此的南靖公安局民警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的电脑板价值为28094元。

  不听劝

  为给妻子补奶水 多次溜水库盗鱼

  闽南网10月14日讯 妻子刚生完孩子,林某想着要给她补充奶水,于是,9月中旬起动起了歪念,多次在云霄杜塘水库盗捕鱼。

  为了偷水库的鱼,林某可没少费心思。有时用轮胎当作船,有时直接淌入水库的浅水区,将渔网撒入水中,并用竹竿拍打水面惊扰鱼群,第二天再收网。林某每次都能捕到20斤以上的鱼,要是妻子吃不完,他就卖给邻居。

  这样一来,林某发现水库里的鱼销路不错,且可以贴补家用,就放大胆子,经常到水库盗捕鱼卖给村民。

  可这事被水库管理员发现后,多次好言劝阻林某不要到水库盗捕鱼。林某贪心不足,不顾劝阻,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昨日,林某被云霄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公诉。

  不悔改

  入室盗窃分文未得 难逃坐班房四个月

  闽南网10月14日讯 今年2月,因盗窃被拘役的蔡某刚被释放,没想,仍恶习不改。

  6月4日11时,蔡某窜至芗城天宝镇塔尾村一村民家的2楼,经过20分钟的翻箱倒柜后,没找到值钱的东西,只好作罢。

  当蔡某两手空空准备溜出时,却被这户人家的邻居发现,并被当场抓获。

  昨日,经芗城检察院提起公诉,蔡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法院审理认为,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蔡某已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鉴于蔡某有前科,量刑时,予以综合考虑。(海都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沈志兴 陈妙娜 张劼 张宝勤 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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