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漳州 > 漳州新闻 > 正文

买了学区房孩子没法按时入学 业主被要求先落户

2014-08-21 07:59 来源:闽南网 0
9月开学在即,漳州的杨女士却急坏了,因为她家小孩没有地方读书。

  校方:

  凭购房发票入学政策 去年就已取消

  昨天下午,闽南师大附小校长韩春茂接受海都记者采访时称,8月18日,他们发布今秋招生公告。“施教区内的学生,我们严格按照人户一致的原则招生。”韩春茂说,根据教育局的招生规定,属于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父母必须有相应的房产证,并且办妥户口迁入手续。

  韩春茂透露,2012年秋季学校第一次招生时,当地教育部门考虑到生源可能不足,确实曾放宽限制,当年父母持购房发票,就可让孩子入学。而在2013年秋季,这一政策就已被取消。

  韩春茂说,杨女士孩子的就学问题,并不是首例,除了格林兰庭外,附近的金品花园二期、永鸿国际等房产,也有不少业主到校反映情况。

  针对杨女士“只要开发商交50万元,也可就读闽南师大附小”这一说法,韩春茂称“这是不可能存在的行为”。

  开发商:

  并未向业主作过此类承诺

  在格林兰庭售楼处,杨女士的销售顾问林先生并未上班,记者联系不上他。

  格林兰庭售楼部一名兰姓经理接受采访,对于杨女士反映“购房时,开发商许诺凭购房发票,就可入读闽南师大附小”一事,她当场给予否认,称他们并未向任何业主作过这样的承诺。

  部门:

  建议手续齐全后办转学

  昨日,芗城区教育局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月18日,学校就公布施教区范围、招生规模、新生及转插生入学条件、收费项目标准等,23、24号就开始登记。“都是按照省厅规定办事,不可能存在‘赞助费’的事情,符合条件的学生就要收”。他建议,家长可以让孩子先就近入学,等交房后,房屋产权证跟户口本两证齐全,再办理转学等相关手续。(海都记者 胡婧 肖和勇 文/图)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碰瓷党打断15岁同伙锁骨行骗 主犯昨被一审判刑
下一条:受“台风胚胎”登陆影响 鹰厦铁路部分路段塌方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