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地面空鼓能进半只手臂 漳州一业主投诉无门
物业:
房屋瑕疵应由开发商负责 已向开发商反馈
昨天下午,记者找到福晟钱隆学府阳光小区物业。
福晟物业副经理韩志贤承认,庄先生反映的问题属实,房屋地面确实存在质量瑕疵。
韩志贤称,业主发现房屋有质量瑕疵问题,作为小区物业,有责任向开发商或者施工单位反映,叫他们过来维修,“我们已经有做了,两边都有反馈,结果也有跟业主讲”。对于房屋出现瑕疵,物业只能起到中间联系的作用。
对于开发商推说,此事要找物业解决,韩志贤表示无奈,“他说来找物业,我物业又能做什么事情?”他建议庄先生,如果感觉问题不能解决,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开发商:
质量问题已上报工程部 3日内答复
昨天上午,业主庄先生找到小区开发商,在福晟钱隆樽品销售中心,工作人员再次推说,要他找物业解决。
当天下午,海都记者找到开发商,福晟钱隆樽品销售策划经理黄淑荣说,自己此前从未听下属反馈过庄先生的事。在联系了公司物业及工程部后,黄淑荣确认庄先生反映的问题属实,“这个问题报告已经打上去了,现场也有拍照,他们限期会处理完”。
黄淑荣称,阳光小区37栋,是前开发商所建。前开发商跑路后,由他们公司承接。不过,对于业主装修过程当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他们将积极配合解决。
至于庄先生遭遇开发商、物业“踢皮球”,黄淑荣现场致歉,“可能我们有做得不到位的地方,我们肯定会改进的,这是我们承接的项目,历史比较复杂。3天之内我给你答复,我会跟踪什么时候修好”。
黄淑荣称,根据住宅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如果庄先生的房屋在质量维保期内,他们一定会修好;如果超过保修期,他们会跟业主协商解决,“如果实在没办法协商,业主可以走法律途径,可以退房,我们开发公司也接受”。
此外,昨天下午,庄先生已向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监督站投诉。该监督站房建监督科施科长表示,3日内将派人去核查。 (海都记者 陈青松 肖和勇 实习生 黄晓亮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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