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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阿婆被自建房两证困扰30年 多部门联合解决

2014-07-05 10:29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7月5日讯 86岁的黄阿婆,眼睛和腿脚都不好使了,这几年来却一直在政府部门间奔走,为的是困扰他们家30多年的自建房两证问题。

  今年初,黄阿婆找到了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反映了她的困扰,行政服务中心联合多部门着手调查,多次召开协调会议,解决了市区80多户自建房居民办不了两证的问题。

房屋两证
困扰市民多年

  几天前,市民郑先生搀扶着86岁的老母亲黄阿婆,来到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感谢工作人员。

  “很高兴,我母亲岁数这么大了,老是为这个事发愁,现在心愿终于完成了。”郑先生说的这个事,就是他们家房屋两证问题。

  郑先生说,1981年,经政府批准,他的父母在市区苍园路申请了一块地自建房子。2001年房屋拆迁后,被安置在陆达花园。由于当年的自建房没有产权归属,安置后,他们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一直无法办理。“市政府2004年出了一个文件,当时说可以办理,但没有具体的措施细节,就老是办不了,我们一家子找前找后找了好几个部门都不能解决。”

  郑先生说,这十几年来,父母都在奔走这事儿。几年前,他父亲去世了,临终前还交代母亲,一定要把房屋两证办下来,否则以后子孙没地方住。

时间跨度长
多部门联合解决

  黄阿婆听说办证都在行政服务中心,今年初,她抱着试一试的想法,来到行政服务中心,见到中心常务副主任林建胜。

  林建胜了解情况后,试图找出问题的症结。原来,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出于照顾下乡知青回城居住等历史原因,当时漳州市出台了政策,允许一部分人利用国家公用空地边角自行出资建房,并向国家公房管理部门缴纳租地费,这类建造的房屋俗称自建房。由于80年代中期土地管理部门的成立及土地管理法的实施,租地自建房已经不符合现行土地管理有关规定。漳州市政府虽然在2004年给出了有关解决指导意见,但由于可操作性不强和部门职能调整等原因,租地自建房30多年来都无法办理两证。

  为此,漳州市房屋登记中心主动协调漳州市国土局、住建局、市区土地登记处、地产交易所、市直管公房管理处等单位。各部门达成共识,形成了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明确了该类房屋补办两证的要件和办理流程,在补缴相应地价款和城市配套费后,可依法予以补办产权登记。

  这一结果,不单单是破解了黄女士的困扰,也解决了市区另外80多户租地自建房住户的办证问题。

  自建房住户可到行政服务中心房产办证窗口,工作人员会一次性告知办理的程序和所需的材料,也可拨打96123咨询。对于一般的办理两证的市民来说,只需到相应办证窗口拿“一次性告知书”或上行政服务中心网站、打96123查询,都能了解办证程序。(海都记者 周杨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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