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男子患精神分裂症 当儿子面半夜勒死妻子
2014-06-12 07:03 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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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一名患有精神病男子蔡某,长期臆想妻子要谋害自己和儿子。
说法
为精神病人疗伤开出“药方”
办案法官介绍,过去,一些精神病人因无刑事责任能力而被免于处罚,最终,部分精神病人行凶后重新回到了原住地,又成为埋藏在社会上的“不定时炸弹”。
2013年1月1日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东山法院认为,被申请人蔡某实施了杀人行为,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为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的可能。被申请人蔡某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应予以强制医疗,遂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上述决定。
据悉,强制医疗的对象需具备如下条件: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法院决定强制医疗的,应当在作出决定后五日内,向公安机关送达强制医疗决定书和强制医疗执行通知书,由公安机关将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送交强制医疗。“蔡某将被送往厦门仙岳医院。”东山法院办案法官介绍,“对精神病人采取强制医疗,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让精神病人接受治疗,及早治愈”。
此外,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病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人民法院批准。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也有权申请解除。(海峡导报记者 卢婷雯 张伟华 通讯员 林惠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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