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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卫生局:病历篡改不符合规定

2011-04-29 04:31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8

律师看法:
侵犯知情权决定权

  在双胞胎夭折事件中,林家提出的质疑之一——A胎遗体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送去火化。对此,福建方圆人律师事务所周纯律师表示,胎儿并不是医疗垃圾,医院的这种做法太不人性化了。

  周纯律师说,产妇在医院就诊,与医院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医院在这个事件的处理上,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医院的这种行为,是对家属的知情权和火化决定权的严重侵犯,即使胎儿是因为有严重传染病致死,在不适宜由家属处理尸体的情况下,也应该事先告知家属,跟家属说明具体情况。”

  况且该名胎儿根本没有这些问题,家属完全可以要求自己处理孩子的后事。对此,家属可以追究医院的民事责任。

网友热议:
那是一辈子的痛

  诸多网站昨日转载了本报报道,许多网友对林先生夫妇痛失双胞胎一事很痛心。

  美丽的眼泪62:对于一个家庭,那是一辈子的痛、一辈子的不幸。

  网友好运妈妈:这种打击,不是谁都能受得了的。十个月的辛苦,就这么化为乌有,自己的骨肉还来不及怜爱,可恶可悲。

  网友相逢缘分的天空:只能感叹现在的医生真是越来越“忙”了,可怜了这两个孩子啊!医院里的医生们你们也有孩子,为什么不为他们多想想啊!

  岁月奋斗者:真是太可怜了,我了解那种想为人父为人母的心情。

  宝宝还你:母亲太可怜,再生的话,年纪上对母亲也不利。医院怎么能这样,就算再忙再累,那也是你们的工作,做不来就请假辞职,不能让患者因为你们没有责任心而承担痛苦!

  Yanglixue:真可怜呀,还是双胞胎,那得受多大的苦啊!(本网记者 杨清竹 林艺芬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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