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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男子受伤为求助 竟白酒浇身点火自焚

2014-05-21 08:58 来源:海峡导报 3
事发5月19日下午,自焚的工人王金辉全身25%面积烧伤;

  工作人员:“他们来错了地方”

  昨日下午,导报记者来到了事发的办公室。“他们(指王金辉及家属)在办公室里一直吵闹,我们完全没有插嘴的机会。”一位女工作人员表示,当时自己坐在座位上,桌上电脑屏幕挡住了视线,所以她没有看到王金辉自焚的情景。“当时他的家属还拿着手机录像。”该工作人员说。“他们来错了地方,我们的调解,当事方要有企业或工商组织。”而该办公室另一位工作人员邹先生表示,王金辉来申请工伤调解,但经办事人员了解,他与装修队工头及单位房东是个人与个人的雇佣关系,不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也就无所谓“工伤”,所以不在该部门调解的范畴之内。

  邹先生说,当时工作人员了解完情况后,有告诉王金辉及其家属,因个人对个人的雇佣关系受伤,应该参照“人身伤害赔偿”,走司法程序。

  据悉,自焚事件发生后,台商投资区的司法部门已经介入王金辉与雇佣方的协调。

  律师说法

  自焚受伤要自己负责

  对于王金辉在装修过程中受伤,福建闽隆律师事务所蔡柳生律师称,当事人完全可以走司法途径解决。房屋业主没有聘请正规的装修单位,装修队工头没有和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双方都应该对此事负责。

  房屋业主和工头不仅要支付王金辉的治疗费用,还要根据伤情带来的影响,赔偿其他相关费用。“但自焚所带来的伤害,只能由其自己承担。”蔡柳生说,烧伤由他自己造成,不可能再有其他人对此负责。

  台商投资区警方也提醒,群众有诉求,一定要走正规合法的途径,过激行为无助于问题的解决。 (海峡导报记者 张惠玲 郭钦转 张伟华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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