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奉佛像神明迎信徒 漳州家芗0596小区遭质疑
2014-05-20 08:08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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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物管站介绍:变更公共用地用途,需经业主同意;
疑问:
居家养老服务站
怎能设在公用部位的架空层?
黄先生认为,在小区里,除了摆放神像外,被围挡起来的居家养老服务站地块,应为社区和物业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将公用绿化地改变用途。
对此,社区陆书记和物业苏主任都没有正面答复。陆书记和苏主任都称,他们是去年才接手新工作,来的时候,那边已围挡起来,用作老人活动场所,是否是违规占用小区公用场地,还是规划中原本就有的老人活动场地,都不得而知。可当海都记者多方联系该小区开发商想进一步了解情况时,未果。
此外,漳州市物业管理站工作人员称,这事要分两个层面来看:
1.如果现有的老人活动用地确实属于小区公用部位,在修建前物业就应该征求业主意见,需大部分业主同意改变用途,且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用途更改书后,方可用作他途。
2.要是原先就已规划为老人服务场地的,即使现在要将神明放置此处,也不能只是物业单方面同意,物业只是业主在成立业委会前聘请的企业用于管理前期物业,并没有决定权,依然要征求小区业主同意才可。
需要提醒的是,业主对于物业做法有不同主张和看法的,可到物业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及时更正物业的错误做法。 (海都记者 黄一红 白志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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