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下达环保目标责任书 机动车想上路得贴环保标志
2012-01-17 07:39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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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闽南网讯 以后,要是尾气排放没达标,你的车就可能无法在漳州街头行驶了。昨日,记者从漳州环保部门获悉,漳州市政府对外公布了各县(市、区)2011年~2015年的环保责任目标,根据目标,2015年前,漳州主城区将实行环保标志管理,所有在路行使的机动车必须经过环保检测,贴上环保合格标志。
根据漳州市政府下达给芗城、龙文两个主城区的环保责任目标书,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是今后几年重点整治的任务,将开展机动车尾气专项整治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确保所有在路行使的机动车尾气每年均达标排放。
环保目标责任书也明确要求,芗城、龙文两区在今后4年内要全面取缔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开矿、采砂和各类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以及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对乡镇级水源地水质开展定期监测,全面拆除禁养区内所有畜禽养殖场,同时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及养殖专业户都必须采取治理措施实现达标排放;对未能在期限内实现达标排放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及养殖专业户,由地方政府负责拆除。
对矿区,要求科学划定矿产资源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到2015年前,所有开采矿山都能严格实施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方案,实现“边开采,边治理”。
工业危险废物每年全部规范处理,特别是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要达75%。至2015年,城市建成区污水处理率要达86%、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8%以上,并做到达标排放,同时所有污泥按规范化处理处置。(本网记者 陈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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