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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关于提高漳州市特殊家庭补助和改善困难的建议

2014-03-10 09:46 来源:闽南日报 0

漳州市计生协专职副会长徐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高扶助标准

  “漳州正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体系,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对特殊家庭在经济及生产上予以扶持。”漳州市计生协专职副会长徐萍表示,《意见》中提高了对特殊家庭的扶助标准,市计生部门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提高扶助金标准,并随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增长,进行动态调整。

  《意见》中值得一提的是,属于“低保”户的,享受的特扶金和其他计生特殊家庭补贴不计入收入。“这样做就是为了让特殊家庭在许多优惠政策上可以继续享受扶持。”徐萍表示。

  专家关于提高漳州市特殊家庭补助和改善困难的建议。

闽南师大副教授黄耀明:帮扶队伍总体偏少

  常年关注漳州特殊家庭的专家、闽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黄耀明表示,特殊家庭作为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现象,存在着许多特殊性。他表示,特殊性之一就在于对生命的理解,作为家庭希望的子女一旦发生意外,会让父母出现厌世、神经紧张等精神方面问题。

  “治愈他们的心理创伤必须‘治标治本’。”黄耀明说,“特殊家庭在社会中还存在着精神上的压力,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通过政府为他们向社工机构购买社工服务。”

  “漳州社工机构数量较少,但它们对特殊家庭的帮扶很有专业性,需要在政府层面上加大扶持力度。”黄耀明表示,“希望志愿服务组织也能有序加入帮扶队伍,或许能缓解‘社工荒’。”

市福利院院长谢俊波:期望更多孤儿有新家长

  “部分大龄的特殊家庭再生育会存在风险,收养成为他们获得生活希望的重要途径。”对于如何完善收养服务,漳州市福利院院长谢俊波也很关注。

  《意见》里对不能再生育的特殊家庭依法收养子女的,除收养登记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各县(市、区)还要参照孤儿抚养费标准将孤儿抚养费发放至其满18周岁,在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实行“两免一补”及享受高中阶段的国家助学金。

  “这些政策,对我们院里的孩子们未来很有帮助,很多人将会有‘新的’爸爸妈妈了。”谢俊波说道。(本组稿件均由刘铭明采写)

  相关新闻:2014年漳州市计划生育新政策:提高失独家庭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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