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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违法建筑零补偿 违建单位和个人将降低信用等级

2014-03-05 08:15 来源:闽南网 0
漳州市长挂帅,成立“两违”治理办,启动“两违”专项治理。违建“零补偿”,纳入银行征信系统。

【有队伍】
建500人专职队
龙海、漳浦要“示范”

  这次专项行动,要求各地组建相应工作队伍,专门开展“两违”行动。

  昨天,漳州市“两违”治理办工作人员透露,“两违”治理办已从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市公路局等部门抽调专员来办公。此外,今年之内,他们还将从各职能部门抽调工作人员,并从复退军人中招收一批人员,组建一支约500人的队伍,参与“两违”工作。

  龙海市漳浦县已被确定为此次行动示范点。各地也将选取1~2个乡镇作为“两违”综合治理示范点。《意见》要求,各地也要尽快配齐配全“两违”治理队伍。

【有改革】
违建将被“零补偿”
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平台

  专项行动怎么展开?《意见》中提出一揽子“刚性”执法措施。除了“堵”以外,更重“疏”。

  “违法建筑,今后将被零补偿。”“两违”治理办工作人员说,专项行动期间,相关职能部门将着手改进个人建房审批,规范个人建房政策。其中,最大变化是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政策,在房屋征收过程中,严格依法执行违法建筑“零补偿”的规定,令违法抢建无利可图。审计机关每年要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违规补偿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此外,漳州市还将把违法建设行为依法纳入银行征信系统平台,对违法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降低信用等级,并根据情节轻重依法采取金融服务限制等措施。

【有问责】
工作纳入班子考核
欢迎市民投诉举报

  今年起,漳州市委组织部开展“两违”行动目标责任考核、督察,结果将纳入班子、干部考核内容。

  《意见》提出,要建立党员干部和公营单位“零违建”报告制度,要求他们有违建的,要先行拆除。

  监察部门还将建立问责机制,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和公营单位参与“两违”或“两违”综合治理不力的,予以严肃处理。此外,还将制定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村两委负责人违法违章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这3类人员,一旦违法违章,都将被处理。”

  昨天,漳州市“两违”治理办还通过本报,发布市民投诉举报热线:2961639,电子邮箱:lwb2961639@163.com。欢迎市民投诉举报身边的“两违”行为,同时对专项行动提意见和建议。(本网记者 肖和勇 实习记者 吴芳 通讯员 周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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