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籍农民工被市医院拖欠工钱近2年 讨薪遭踢皮球
2014-01-10 08:06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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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后】
两家医院合作终止欠款成“三角债”
记者昨天联系了漳州市医院及开发区相关负责人。
2010年,漳州市医院与漳州招商局开发区医院合作,创办了漳州市医院开发区分院,法人代表为漳州市医院院长马旭东。
漳州市医院基建处王渊能,是当时派驻开发区医院的工程代表。他称,当时工程确是由市医院发包出去,由市医院跟施工方签订合同的。不过,两家医院合作之时还签订了代建合同,双方约定,由市医院负责组织施工,但资金由漳州开发区医院出。
“验收早就通过了,我们也一直在催开发区医院赶紧给钱,但他们一直拖。”王渊能说,而且去年10月之后,两家医院终止了合作关系,开发区医院也改名了,相关财务关系现在还在理。
漳州开发区医院是一家公立医院,该施工项目由开发区财政拨款。开发区公用事业局局长周文表示,该工程款的审批,目前还在走程序,“现在就差领导签字了,年前一定给付。”
【律师】
市医院应先付工钱再向开发区医院追债
福建仁胜律师事务所林伟华律师称,虽然这笔债务类似于“三角债”,但三方间的债务关系其实很清楚:
签订合同时,开发区医院属于市医院的分支机构,法人代表也同为漳州市医院院长。而且工程是由漳州市医院发包出去,并由市医院与施工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因此市医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工程款,不给付工程款是违反合同法的;
至于市医院与开发区医院签订代建协议,约定由开发区医院给付工程款,如果开发区医院不支付,市医院可以另行起诉开发区医院。(本网记者 苏禹成 白志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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