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东升花园不满物业管理 业委会出30“考题”
2013-12-25 08:31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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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说:
是业主正当的权利,已向总公司汇报,评估后协商处理
对于业委会发出这一要求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函件,厦门国贸物业东升花园管理点的林经理称,这是业主们正当的权利,不过业主们的这些要求比较高,如果每一条都执行,势必会增加物业管理成本,因此相应的物业费也要提高。
目前,他已经把业主的要求反馈给总公司,先对这些要求进行评估,然后跟业主商量物业管理费,如果协商不成,他们公司可能会退出管理。
部门说:
不满物业管理,可按规定令其退出,两种情况需作区别
漳州市物业管理站相关负责人称,业委会是业主大会的常设组织,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主意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业委会通过规定的程序监督物业公司,可以促进物业改进工作、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如果业主不满物业管理,如何令其退出呢?
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前期物业,一种是业主大会表决选聘的物业。
对于前期物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期限的,业主大会可以随时依照程序解聘;对于有合同期限,但是期限未满的,只要业主委员会与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生效,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自动终止。对于业主大会表决选聘的物业,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此外,物业应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按照相关规定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移交物业管理所需相关资料、物业管理用房、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及其收支账目等。未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物业服务项目,物业服务企业在退出该项目时,可直接向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移交并办理相关手续。(本网记者 苏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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