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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榭花都小区变相让业主付费 开发商涉嫌违规

2013-11-21 08:32 来源:闽南网 0

  收到燃气公司的短信

收到燃气公司的短信,业主才知道自家房子没装燃气管道

  闽南网11月21日讯 同一个开发商、同一个小区、同一幢楼,业主却遭遇了不同待遇。

  80多平方米的房子都配套了燃气管道;可55平方米以下的单身公寓却没有配套,业主得自己花3000元,向燃气公司申请安装。

  安装燃气管道和房子面子有关?漳州龙文区香榭花都业主胡先生提出质疑。

业主:房子面积小就不给装燃气管道?

  胡先生购买的是该小区6幢楼一套面积约53平方米的单身公寓,今年3月份交房后不久,他就把房子出租了。

  昨天上午9点多,胡先生收到漳州安然燃气有限公司发来的一条短信,提醒胡先生的房子没有配套燃气管道,但该户型具备安装燃气管道的条件,若有需要,可与该公司联系安装事宜,燃气管道初装费为每套3000元。

  这时,胡先生才知道,开发商没有给自己的单身公寓配套燃气管道。可是隔壁80多平方米的房子,明明是开发商给配套建设的燃气管道。“房子相关成本已算在房价里,房款的钱我们已交了,开发商凭什么不给小套房子配燃气管道?”胡先生很郁闷,昨天拨打12358向漳州市物价局投诉。

售楼处:合同注明单身公寓没配燃气管道

  香榭花都小区的开发商是漳州夏商房地产有限公司。小区内5幢、6幢共有单身公寓近200套。

  昨天下午,香榭花都售楼处一名负责人说,该小区户型面积55平方米以上的房子,开发商都有“赠送”燃气管道,但面积为53平方米左右的单身公寓,都没有配套建设燃气管道,这点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户型面积55平方米以下的不做燃气管道,竣工后由业主自行开通。”因此,单身公寓的业主若要安装燃气管道,费用要自己出。

物价局:变相让业主付费开发商涉嫌违规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新建商品住房交易价格行为的通知》规定,新建商品住房对属购买人所有的公共设施、设备的建设配套费用,包括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属房屋配套性质的建设费用,应包含在住房销售价格中,不得向购买人另行收取。

  另外,在2005年,漳州市政府办公室颁布施行的《关于印发漳州市推进液化天然气工程(LNG项目)建设的意见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针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住宅工程,建设单位应将燃气管道建设费纳入房价,不得再向住户另外收取此项费用。

  “只要是单独出售的房子,不管户型面积多少,开发商都应该按规配套好燃气管道等相关设施。”漳州市物价局人秘科曾科长说,市物价局将介入调查此事。(本网记者 林深圳 白志强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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