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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推户籍管理便民措施 禁为相关部门“验票把关”

2013-11-15 08:11 来源:闽南网 0
漳州市公安局推出户籍管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市民“办户口难”、“办证难”等问题。今后,漳州居民办理身份证,不再需要村(居)委会提供证明;县(市、区)范围内户口迁移,也不用层层审批,在户籍窗口就可以当场办结。

  闽南网11月15日讯 可以不开证明的不让群众开证明,可以一趟解决问题的不让群众跑两趟,可以不回原籍办理手续的不让群众来回往返。昨日,漳州市公安局推出户籍管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着力解决市民“办户口难”、“办证难”等问题。今后,漳州居民办理身份证,不再需要村(居)委会提供证明;县(市、区)范围内户口迁移,也不用层层审批,在户籍窗口就可以当场办结。

让市民办事更方便
简化办证材料

  各级公安治安户政部门、户籍窗口在工作中,不再增设户籍管理规定以外的任何程序和条件,禁止为相关部门“验票把关”。公民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含居民身份证),以及群众需公安机关出具相关户籍登记情况证明的,不再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村(居)委会证明。

  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本人(未满16周岁公民须监护人同时到场申办)携带居民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申办。16周岁以上居民首次申领二代证,不再要求提供贴有本人近期照片的证明材料。

简化审批程序

  县(市、区)范围内户口迁移(含跨所迁移、所内移居),取消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等审批环节,符合户口迁移条件的,由户籍窗口予以当场办结。

  对办理未成年人户口事项,涉及另一方监护人权益,而另一方监护人不能到户籍窗口配合说明情况的,可由申请办理的当事人出具声明,承诺承担办理相关户口事项后产生纠纷的所有责任并配合公安机关办理相关户口登记更正事宜。

一次性告知

  对群众申请办理户口登记等符合政策规定,但手续材料不齐的,提供书面清单,一次性告知群众补充事项,可以不开证明的不让群众开证明,可以一趟解决问题的不让群众跑两趟,可以不回原籍办理手续的不让群众来回往返。

让户籍服务更贴心
重名查询服务

  对为新生儿取名的,户籍窗口提供全省范围内重姓名人数查询和人名规范汉字查询服务。对购买本地二手房的,户籍窗口提供拟购买二手房地址有效户籍登记的户数、人数查询服务(不提供户籍人口具体登记内容)。

预约上门服务

  治安户政部门(户籍窗口)实行节假日预约办理服务,每周至少安排一个晚上或节假日半天时间用于办理预约服务。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等确实无法到户籍窗口申请办理户口登记的居民,提供预约上门办理服务。

让百姓监督更有力
畅通投诉渠道

  治安户政部门(户籍窗口)全部设立并公开独立的对外服务热线电话,全面提供户籍管理的咨询、投诉、预约等服务。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纪委、督察、信访、治安户政部门通过电话、网上监督平台、信件等畅通群众对违法违规办理户口、证件和办事难、办证难问题的举报投诉渠道。

公开接受监督

  通过网上公安局、网上警务室,公安派出所宣传栏,户籍窗口的电脑触摸屏、LED显示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全面公开办理户口登记相关政策、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和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公开接受监督。

落实追责制度

  严肃处理户籍管理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凡是被举报在办理户口登记业务过程中刁难群众,或违反规定为相关部门“验票把关”,或乱收费,经调查属实的,经办民警和责任领导一律停止执行职务、追究责任;凡是发现利用职务之便办理虚假户口的,一律予以开除;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本网记者 陈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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