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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民遭遇“天价”违约金 欠费41.04违约金:324.23

2013-08-12 09:54 来源:台海网 1

事件:欠费41元违约金324元

  市民曾先生家住漳州市区的新城财富广场。前日,他在楼下的通知栏里,发现一张漳州水务张贴的《欠费提醒函》。他家水费欠费了,提醒函上注明:您欠费已超10个月,请致电查询已累计欠费11个月。落款单位是“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落款时间为“2013 7 30”。

  让他郁闷的是,水费625.5元,违约金竟达487.68元。“将近500元,罚也不用罚得这么离谱吧!”曾先生愤愤不平。

  曾先生说,由于平时工作较忙,所以他有时会忘记交费,两年前有一次,他也曾忘记交水费,被罚了200多元(即违约金),“那次就算了,这次真的太过分了”。曾先生说,违约金到底是怎么算出来的,是否有法律依据?

  通知栏上,同样张贴着多张同一幢楼其他忘交水费住户的《欠费提醒函》,除曾先生外,还有2户业主违约金达数百元,甚至超过所欠水费的数额,不过最让曾先生感到不可理解的是一张接近天价的《欠费提醒函》。

  “那个12楼的住户,2009年初有三个月没交水费,共欠水费41.04元,违约金324.23元。”“这么贵的违约金?!”同幢楼的不少住户表示不可思议,水费41.04元,违约金竟达324.23元,“违约金竟高出水费7倍”。“平时也没收到提醒,也没收到催缴通知,况且常年出差忘记了缴费。”不少住户表示对这种违约金很不理解。

  “是不是自来水公司故意不来提醒,就是想多赚违约金啊?”由于违约金高得离谱,有些市民甚至产生了这种猜测。

水务:每日加收5‰违约金

  “违约金到底是怎么计算的?”导报记者联系漳州水务。“按照抄表当日开始到月底属于缴纳期,次月开始算违约金。”漳州水务有关负责人说,逾期不交者,根据城市供水合同,每日会加收5‰的违约金,直至暂停供水。

  据了解,漳州水务每年都有个别违约金高出水费的情况,当被问起违约金是否太多时,对方表示,这是根据欠费时间长短来计算的,而且“违约金上不封顶”。

  该负责人说,违约金的目的是防止市民恶意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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