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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起 漳州市区销售超标电动车将视为超范围经营

2013-07-30 07:39 来源:闽南网 0

  闽南网7月30日讯 昨日,记者从漳州市质监局获悉,经漳州市电动车目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研究审定,日前漳州市首批准予销售登记电动车产品目录正式公布。该目录涵盖70余个品牌、871款车型,您可以通过漳州市质监局官方网站(http://www.zzqi.gov.cn/)、漳州小鱼网(http://www.zzfish.cn/)或海峡都市报闽南版官方网站闽南网(http://www.hdmnw.com/)查询详细目录。

漳州市准予销售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第一批).xls(116 KB)

  下月起,市区各商家禁止销售产品目录外的电动车。8月1日,漳州市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城管局等部门将展开联合检查,督促商家不得销售目录外的电动车。

70余品牌

871款车型入围

  据漳州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漳州市首批准予销售登记电动车产品目录,由漳州市质监局、经贸委、公安局、工商局联合发布。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或经生产企业授权的本市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向目录管理办提交申报《目录》的材料,目录管理办成员单位根据各自承担的职责,逐一审核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后,再统一发布目录,参照的标准为国家GB17761的相关要求。

  “总共申报的有900多款车型,最终通过审定为871款”,记者从目录中计算,共有70余个品牌。上述负责人称,详细的目录今日会在漳州市质监局官方网站公布,市民可登录查询。

销售超标车

将视为超范围经营

  漳州市工商局企监科卢科长介绍,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下月起,在市区销售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准予登记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也就是说,所有的超标车下月起都不得销售。

  据悉,目前大部分商家的经营范围已更改为“销售《漳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如果商家销售目录外的车型,工商部门将以超范围经营进行查处。

  此外,为了从源头上管理电动车,8月1日漳州市工商局、公安局、质监局、城管局等部门将走进各商店进行联合检查,督促商家不得销售目录外的电动车。目前市区有179户电动车销售商,届时联合检查组将集中力量对丹霞路、步文镇电动车销售商家进行检查,同时其他辖区各工商所也同步展开检查工作,“我们将落实到每家商铺,前期主要做好宣传工作,如果商家不按规定停止销售产品目录外的电动车,将给予一定的处罚”。卢科长称。(本网记者 苏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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