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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部门救治大叶榕 芗城警方查证毒树者或将承担刑责

2013-05-03 07:54 来源:闽南网 1
市区行道上3棵大叶榕,本是遮阴挡阳的,却被下毒,“奄奄一息”(本报4月28日、4月29日、昨日曾作连续报道)。连日来,市园林管理局工作人员对3棵大叶榕实施多种抢救措施,大叶榕能否存活,还将接受半个月的救治“考验”。

   园林部门工作人员给被下毒的大叶榕“打点滴”
园林部门工作人员给被下毒的大叶榕“打点滴”

  闽南网5月3日讯 市区行道上3棵大叶榕,本是遮阴挡阳的,却被下毒,“奄奄一息”(本报4月28日、4月29日、昨日曾作连续报道)。连日来,市园林管理局工作人员对3棵大叶榕实施多种抢救措施,大叶榕能否存活,还将接受半个月的救治“考验”。

  芗城区巷口派出所民警称,这几天,民警调取了市区丹霞路与胜利路交叉路口的监控,下毒者一旦被找到,将可能承担刑责。

市园林管理局:半个月抢救大叶榕

抢救1:修剪枝干减小树冠

  七八米高的大叶榕,枝干部分只剩下卷曲的枯叶和部分新长的嫩叶,为了减少大叶榕的水分蒸发,园林工人爬上榕树,对树的顶部进行截干,将有叶子的部分全部剪去,减小整棵树的树冠大小。

抢救2:给树根“喂药”更换树台内土壤

  一位有经验的园林工人挖出一块土壤,闻一闻,“草甘膦(一种除草剂)的味道太浓了,应该是人为恶意毁坏”。为了减少药物残留在土壤里,对树根继续造成破坏,园林工人先将树台内的土壤挖出。此时园林工人发现,有些榕树根部已经腐烂,这才导致水分和养分无法向树干提供,导致叶子枯黄飞落。

  抢救树根是关键!于是,园林工人将两种特制的药混合,加水,浇灌树根部。这样,可防止根部进一步腐烂,另外促进新的树根生长。之后,再培上新土。

抢救3:给树输营养液疏通树孔

  由于树根受损,无法汲取养分。园林工人又在树干部分钻孔、挂瓶,给大叶榕输入营养液。

  市园林管理局绿化科负责人陈先生说,给树根灌药和挂瓶,一天需要早中晚三次。这半个月,是大叶榕能否恢复的关键时期,如果半个月后长出新芽,那大叶榕抢救就成功了。

  后顾之忧……

  这3天治疗,陈先生每天都要到现场几趟,查看治疗效果。好在,最近天气转热,伴有雨水,高温高湿的天气有助于榕树恢复。

  但最让他头疼的是,在树干钻孔吊瓶处,树孔常被分泌的榕树乳汁堵塞,吊瓶效果没有预期的好,只能隔几个小时就去检查,疏通树孔。另外,由于树根几乎腐烂,如果长出新根,尽管树枝部分又冒出新芽,但最顶部的叶子如果汲取不到养分,会再次枯萎。

  经过的市民,也请你们多多留心这几棵生病的大叶榕,发现任何异常,可拨打市园林局电话2024933反映。

芗城区巷口派出所:调取监控查找嫌疑人

  这3棵大叶榕,光苗圃价值就达1万元。

  这几天,巷口派出所经过调查,基本认定是人为毒害,但由于下毒多日后,大叶榕才开始落叶,错过了最佳的取证时间。

  民警调取了报警前七八天,市区丹霞路与胜利路交叉路口的监控,走访了附近的店家,目前暂未确定嫌疑人。不过,下毒者一旦被找到,则可能得承担刑事责任。

  办案民警说,之前,市区有店家未经批准,修剪了店门口行道树的枝干,被处以治安拘留。但此案,情节恶劣,被害的行道树有3棵,且几近死亡,如果是由于行道树遮挡了店家的招牌或采光,有意识地故意破坏,行道树价值超过5000元,或者一年内3次损害树木,都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罪,如果是行人经过,无任何目的,没有任何原因随心所欲地损毁,行道树只要价值超过2000元,则构成寻衅滋事罪。(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郑娟娟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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