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流量超出套餐被收了235.6元 未及时停机运营商退钱
2013-04-18 08:55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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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南网4月18日讯 手机流量超出套餐,龙海人张先生被收了235.6元。他认为,运营商未及时告知超出套餐的计费标准,也未及时停机,损害其知情权。经龙海12315调解,他讨回了这笔钱。
张先生的手机办理了12元送50M流量的上网套餐。3月28日,他用手机下载软件时超出流量,其间只收到运营商的一条短信提示称,产生套餐外流量费60.1元。但实际上,他被扣的套餐外资费是235.6元。
张先生认为,运营商之前未告知套餐外的计费按1M流量10.24元收,也没有在已产生欠费的情况下及时停机,应承担责任,但多次交涉未果。
龙海市12315接到投诉后,查明张先生所说属实。执法人员认为,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运营商未向消费者告知套餐外的计费标准,也未按消费者的要求在已产生欠费的情况下及时停机,涉嫌损害知情权。(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黄颖 通讯员 郑爱国/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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