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消防设计未按规定申报备案 两房企被罚万元
2011-08-26 01:58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0
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因工程消防设计未按规定申报备案,昨天上午,云霄县两处建设工程开发商向云霄消防大队提交了消防设计备案,并上缴了5000元的罚款。
近日,云霄消防大队启动在建工地消防安全专项检查,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漳州市鑫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鑫晟花园4#、6#楼,以及漳州市华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水岸华城1~3#楼已施工数月,但其消防设计文件却还没有按规定申报备案。
抽查执法人员当场要求这两处在建工程停止施工,并责令该工程开发商到消防部门申报备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云霄县消防大队分别对两家建设单位各开出5000元的罚单。(通讯员 周新辉 肖和勇)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