芗城物价局责令 一周内退款
2011-08-25 01:52 来源:海峡都市报闽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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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 昨日下午,漳州市芗城区物价局检查所的相关工作人员到大同家园幼儿园调查核实,责令该园将收取的空调费在一周之内退还,并交上退款清单(清单里要有家长的签名)。上周一,市民陈先生反映,称小孩上了3年幼儿园,每年都要交一笔不合理的空调费,园方认为是正常收费,但早在今年6月份省里就下发了《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禁止收空调费(详见本网8月23日报道)。
关于是否会像龙文区明确发文禁止幼儿园收取空调费,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暂无此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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