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优化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服务
闽南日报 2026-06-18 10:48
为更好地支持缴存人住房消费,近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取消还贷次数限制,放宽提取限制条件,优化提取公积金偿还贷款服务。
据了解,本次优化调整取消了缴存人还贷次数限制。对已办理个人住房贷款(含贴息、组合及商业性住房贷款)且符合还贷办理条件的缴存人,在贷款已还款一个月(含)以上的,可按月或不定期地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
同时,放宽提取限制条件。缴存人若无本市住房公积金逾期贷款,可选择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项目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了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本息的限制。
在优化报账式冲还贷的报账范围方面,优化前,所有申请人冲还划款的总金额,不超过该笔贷款上月实际还款本息额(不含提前还本和逾期罚息金额)。优化后,所有申请人冲还划款的总金额,不超过该笔贷款上月实际还款本息额,包含提前还本金额(不含逾期罚息金额)。
此外,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醒,优化后的报账式冲还贷业务可以报账上月的提前还本金额,因此已签约冲还贷的不予受理报账式还本金业务,建议共同借款人一同加入冲还贷业务进行冲还,省心又省力。办理冲还贷时提供的收款银行卡须是本人的一类银行卡,二类卡可能会导致冲还金额无法入账。(漳州融媒记者 曾婷婷 通讯员 吴思娜 何宇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