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伏休期间渔民就业帮扶八条措施
5月29日,漳州市围绕做好2026年伏休期间渔民就业帮扶有关工作,出台《关于2026年伏休期间渔民就业帮扶八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促进渔民转岗就业、稳定增收,确保伏休不失业、转产有支撑、培训有渠道、生活有保障。《措施》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精准摸排建档,夯实帮扶基础。各县区对辖区内渔民及家庭开展全覆盖摸排调查,精准采集身份信息、就业失业状态、技能水平、培训意愿和家庭困难情况,建立“一人一策”实名制帮扶台账。重点锁定零就业家庭、大龄、残疾、低保等就业困难渔民群体,实施动态更新管理。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与比对,确保符合条件渔民全员纳入服务范围,杜绝帮扶盲区。
聚焦产业需求,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充分利用伏休窗口期,面向渔民开设零门槛、全免费、强实操的专项职业技能培训班。紧扣漳州涉海涉渔产业用工需求,重点设置水产品加工与品控、渔船机电维修、直播销售、滨海旅游服务等相关实用工种,对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渔民,按规定给予500-36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
创新招聘模式,高效对接供需。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积极举办伏休渔民专场招聘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给予500元/展位补助。推广“直播带岗”“就业夜市”等特色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直播带岗活动,给予最高1万元补助。依托“漳州就业1580”平台开设伏休渔民就业服务专区,实现政策咨询、岗位推送、在线对接一体化服务,提升人岗匹配效率。
强化用工激励,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鼓励漳州辖区内水产加工、船舶修造、冷链物流、滨海旅游等涉海重点企业,在伏休期间稳岗拓岗,扩大本地用工规模。对新招用的本地就业困难渔民,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根据其为渔民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开发灵活岗位,拓宽增收渠道。结合水产预制菜季节性加工、渔具修造、滨海旅游旺季服务等季节性用工特点,开发临时性、弹性化、就近化灵活就业岗位。推广“富民工坊”“潮汐工坊”等模式,支持村集体、合作社、龙头企业设立季节性加工点、维修车间、直播基地等,帮助渔民在“家门口”实现灵活就业增收。对通过灵活就业方式实现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渔民,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
加大创业扶持,培育转产新动能。对有创业意愿和能力的渔民,提供创业培训、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全链条服务。对首次在漳州市域内创办经营实体并正常经营一年以上的渔民,符合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1万元。对初创三年内的小微渔业企业,招用员工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单企最高5万元。同步配套创业担保贷款、场地租金减免、税费减免等政策,支持渔民转型发展。
完善零工保障,筑牢新业态防护网。深度融合零工市场资源,依托“漳州就业1580”平台,构建规范、安全、高效的零工服务体系。对在“漳州就业1580”平台成功接单的渔民,符合条件的提供每单5元、保额不低于30万元的意外伤害险,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障。
兜底困难群体,筑牢生活保障。对生活困难、因病致困、因残致困的渔民,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或临时救助范围。统筹用好乡村(社区)公益性岗位等政策性岗位,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就业的困难渔民予以兜底安置。依托“漳州就业1580”平台,为登记失业渔民提供就业服务、技能培训、政策咨询、维权保障等点对点、集成化服务。(漳州融媒记者 蔡楠楠 通讯员 陈惠敏 陈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