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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芗城区发布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新规

漳州融媒   2026-05-02 10:18

  为系统、规范、高效推进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切实破解老旧小区居民“上下楼”难题,近日,芗城区正式印发《漳州市芗城区城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这标志着这项民生工程迈入规范化、精细化实施新阶段。

  划定范围与红线

  针对“谁来装、怎么装”以及居民意见难统一等现实问题,《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与协商红线。在政策适用范围方面,明确了覆盖芗城区东铺头、通北、巷口、西桥、新桥、南坑、芝山七个街道内,具有合法权属的四层及以上无电梯既有住宅(对于单一产权的住宅、别墅及已列入拆迁改造计划的住宅不适用),并要求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实施。

  针对居民意见“协商难”的核心痛点,《细则》建立了清晰的民主协商机制,要求需由专有部分面积及人数占比“双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双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同时,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两级调解机制,对公示期间可能出现的异议,明确属地街道在收到调解请求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调解程序。

  实现“一窗通办、真金扶持”

  为了让群众少跑腿、让审批更高效,《细则》建立了“一站式”服务体系,依托区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多部门联合踏勘、联合审查机制,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部门联动”。

  在简化手续的同时,财政补贴和多元筹资渠道也为业主减轻了经济负担。其中,在实施分类管理机制方面,针对增设电梯工程土建部分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项目,简化手续,实行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和施工备案;对限额以上项目,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在资金支持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停靠六个楼层(直入户)补贴10万元,每增减半个停靠楼层(即停靠在楼梯转角平台处)相应增减补贴0.25万元。同时,支持业主通过提取住房公积金、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

  明晰职责与长效管理

  安全与责任不能留白,《细则》从建设到后期管理形成了完整的责任闭环。《细则》明确,从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管执法、财政、政务中心到属地街道等各部门的职责,形成了从方案审查、施工监管到联合查验的全链条责任闭环。

  在后期管理上,明确要求电梯安装前需签订使用管理协议,并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专业运营公司等作为电梯使用单位,承担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电梯后续“有人管、有钱修、有保障”。此外,增设电梯新增的建筑面积为业主共有,不单独变更产权,不征收增容地价,从制度上消除了后续产权纠纷的隐患。

  下一步,芗城区将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加大对加装电梯新政的宣传指导力度,让这项民生工程真正惠及更多群众,让更多人早日实现“一键直达”的幸福生活。(漳州融媒记者 曾婷婷 通讯员 张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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