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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公积金新政落地

闽南日报   2026-04-22 11:25

  “原本凑首付压力很大,现在直接用公积金支付,几分钟就办好了,既省心又放心。”近日,在漳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市民张先生顺利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首付。当天共有16户购房家庭顺利办结该业务,合计提取住房公积金67.79万元,成为我市首批受益的家庭。

  据了解,漳州市住建局关于规范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政策于日前正式实施,明确支持缴存职工在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可直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新政明确职工及配偶提取总额不得高于《漳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确保资金使用与购房需求精准匹配。在资金划转上,提取的公积金不经过职工个人账户,直接转入《漳州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配售资金专用账户,保障资金安全、专款专用。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我市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群众住房难题的重要民生工程。此次公积金新政精准对接保障性住房需求,有效降低刚需家庭购房前期资金压力,让更多住房困难家庭、新市民、青年人“买得起、住得进”保障性住房。(漳州融媒记者 曾婷婷 通讯员 吴思娜 林惠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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