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首笔自住住房装修公积金提取业务顺利办理
近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一系列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明确支持购买自住住房的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让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从购房保障延伸至居住升级,切实惠及千家万户。新政实施首日,全市首笔自住住房装修公积金提取业务在漳州开发区顺利办结。
“政策减轻了普通职工的装修经济压力。”缴存职工陈先生为首位享受到新政红利的市民,顺利提取公积金用于装修,他不禁竖起大拇指,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点赞”。据悉,同日,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东山、漳浦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等也相继办结辖区首笔相关业务。据统计,新政落地首日,全市共办理装修提取金额超126万元,政策红利快速直达职工,收获广泛好评。
那么,缴存职工具体该如何办理装修公积金提取业务呢?据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5年内,并取得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满6个月即可满足提取条件。在提取额度上,按所购住房建筑面积×1400元/平方米计算,最高不超过20万元。缴存职工持有效身份证件、一类银行卡、婚姻状况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即可前往窗口办理。若委托办理,需提供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值得注意的是,当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连续3个月超过95%时,将暂停办理装修提取业务。同一套住房在3年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申请提取一次,后续提取需间隔满3年。(漳州融媒记者 曾婷婷 通讯员 吴思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