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公积金新政 支持住房消费与改善
近日,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等相关政策,涵盖多孩家庭、改善型需求、装修、车位购买及城市更新等多个维度,旨在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精准施策 为特定群体“减负”
针对多孩家庭和“卖旧买新”的改善型需求群体,新政给出实质性的利率优惠。
新政支持多孩家庭贷款购房。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子女家庭,在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只要满足我市贷款条件,即可按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这意味着,符合条件的家庭购买二套房将不再承担较高的二套房利率,显著降低还款压力。该政策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在政策出台后购买自住住房的,适用该政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存量自住住房(二手房)的,以买卖合同网签时间为准;购买拍卖房的,以拍卖成交确认书出具时间为准。
针对“以小换大”“卖旧买新”的改善型需求,新政规定,缴存人家庭在省内出售其名下自有住房,并在12个月内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按首套房贷款利率执行。缴存人不限本市缴存身份。据悉,原本购买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需按二套房贷利率计息,如今可享受首套房贷利率。
需要注意的是,“卖旧买新”的认定需满足四个条件,即出售的旧房须在省内;卖房时间以产权过户时间为准;须在卖房后12个月内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认定材料须提供体现过户时间的查房证明或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售房证明。这一举措有效打通了改善性住房需求的资金堵点。
拓展范围 覆盖住房消费全链条
除了贷款端让利,新政在公积金提取上也做了“加法”,将公积金的使用场景从单一的购房延伸至装修、购买车位等领域。
新政支持购买自住住房后申请装修提取。缴存人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的5年内,取得有效购房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所购住房装修。每套提取额度按所购住房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400元标准计算,提取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新政还支持购买配套车位(库)提取。缴存人在省内购买与所购房产同一小区的、拥有独立产权的车位(库)3年内,在取得有效购置证明材料满6个月后,可一次性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套住房限配不超过两个车位(库)提取,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支付的车位(库)购置总价款,最高可提取25万元。
当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连续3个月超过95%时,暂停办理装修与购买车位(库)提取业务。同一套住房或同一个车位(库)在3年内交易两次(含)以上的,只能申请提取一次,后续产权人申请提取应与该住房或车位(库)上一次提取日期间隔满3年。
聚焦城市更新 延续代际互助政策
新政也体现在对城市建设的响应上。新政支持城市更新提取,缴存人可按照大修自住住房的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老旧危旧房屋更新改造项目中个人出资部分。申请时需提供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材料,或经批准列入老旧危旧房屋更新改造项目的证明文件。
此外,代际互助提取政策得以延续。缴存人在省内购买自住住房且符合我市购房提取条件的,在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后,若提取金额仍不足以支付房款,可提取该购房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延续政策从2026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延续政策同时扩大了提取范围。原先若配偶不属于产权人,其父母无法申请购房提取代际互助,优化后夫妻双方的父母均可申请购房提取代际互助。
新政还对购房提取的申请时限进行了明确和规范。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在最迟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申请。其中,缴存人购买再交易住房(二手房)且未申请(或办理)住房贷款的,须持有该套房屋不动产权证书6个月(含)以上,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具体来看,在购房提取时限上的变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购房提取申请时限由原本的“在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1年内一次性申请”优化为“在最迟取得有效证明材料之日起3年内一次性提取”;缴存人及配偶因购买二手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持有不动产权证书满6个月及以上,有申请(或办理)住房贷款的除外。
⊙漳州融媒记者 曾婷婷 通讯员 黄龙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