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110”获赠天安门国旗
近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与漳州市人民政府共同签订《国旗赠予协议》,并现场向漳州市公安局“漳州110”支队赠予一面曾在天安门广场升挂的国旗及相关证书。
国旗是国家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着国家的尊严与权威,承载着深厚的爱国情怀与民族自豪感。每一面在天安门广场升挂过的国旗都具有唯一编号,意义特殊,尤为珍贵。据悉,“漳州110”获赠的这面国旗编号为2024-0331号,曾于2024年11月26日在天安门广场升挂。这一天,是“漳州110”第27个荣誉日。
“漳州110”是全国公安机关最早实行警务机制改革的基层单位之一。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曾对“漳州110”给予高度评价,赞誉其是“人民的保护神”。1990年,“漳州110”引领全国建立110报警服务台快速反应机制,开创了维护治安与服务群众并重的先河。1996年8月,公安部在漳州召开现场会总结推广“漳州110”先进经验,推动全国各地开通110报警服务台,使110成为人民警察队伍的标志性符号。
1997年11月26日,“漳州110”被国务院授予“人民的110”荣誉称号。为了让每一代“漳州110”人永远铭记荣获“人民的110”荣誉称号这个神圣的日子,“漳州110”将每年的11月26日确定为荣誉日,通过举办接力荣光仪式、授袖标仪式、授奖仪式、授装仪式和集体合影留念等隆重庆祝活动,不断激励全体队员赓续传统、接续奋斗、创新发展,永做“人民的保护神”。2021年,“漳州110”被中共中央宣传部授予“时代楷模”称号。截至目前,该集体已先后获得51次省部级以上集体表彰,3次荣立集体一等功。
“‘漳州110’能够获赠天安门国旗,我们深感荣耀和自豪。”“漳州110”支队支队长洪森表示,这面国旗不仅承载着国家的光荣和梦想,更彰显了“漳州110”的忠诚与奉献。它必将激励和鞭策“漳州110”赓续红色血脉、传承初心使命、厚植家国情怀,将公安工作融入强国建设中,以实际行动为国旗添彩,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公安力量。(漳州融媒记者 沈小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