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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11月起扩大高排放机械禁用区

海峡导报   2025-09-18 11:21

  近日,漳州市政府发布通告,决定调整市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将禁用区范围调整扩大至芗城区、龙文区、漳州高新区所有区域。通告自今年11月1日起实施,分两个阶段实施。

  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工程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非公路用卡车等)、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工业钻探设备、空气压缩机、发电机组、渔业机械、水泵等。 (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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