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闽南网 > 漳州 > 漳州新闻 > 正文

漳州公积金缴存标准今起调整

海峡导报   2024-07-01 09:37

  记者从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自7月1日起,漳州全市将执行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月缴存额上限由上年5896元调整为5968元。

  根据文件,漳州全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统一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即自然年度: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的月平均工资。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调入当月工资或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原则上单位只能按同一标准确认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各缴存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

  上限标准要求,缴存单位应以2023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2023年漳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24864元)。测算方法:2023年漳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99454元÷12个月(计算结果四舍五入)×3倍=24864元。

  下限标准要求,缴存基数不低于2023年漳州市最低工资标准(芗城区、龙文区为1960元;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东山县诏安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开发区、古雷开发区为1810元)。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比例下限为5%,同一缴存单位的单位缴存比例与职工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且只能有一个缴存比例。单位可以在该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比例,原则上一年可调整一次。(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2024WTT澳门冠军赛赛程时间 男女单打签表对
  • 王雅繁王蔷将出战2024中网女单资格赛
  • 金正恩视察多项军事工作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