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版
闽南网 > 漳州 > 漳州新闻 > 正文

漳州:可“零材料”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公租房房租

海峡导报   2023-04-18 10:04

  记者从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即日起,漳州推出了线上提取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房租的业务,缴存职工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后,无需提供材料,就可以通过网厅渠道或者柜面办理申请的方式,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上一年度的公共租赁住房租金。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用户申请租房提取时,漳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会联查申请人是否为公共租赁住房用户来判断申请人适用租房提取或者公租房提取。(海峡导报记者 赖雅红)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郑钦文2025法网最新赛程比赛时间 郑钦文vs
  • 台陆委会希望大陆倾听台湾方面释出的善意?
  • 国台办:公开通缉台当局有关黑客组织人员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