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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对隔夜酒心存侥幸 两天三司机被查获

闽南日报   2023-02-20 09:04

  2月15日中午12时许,漳州高速交警五大队在辖区甬莞高速小溪服务区开展纠违期间,发现一辆渝A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刘某存在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刘某呼气数值为116mg/100ml,达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经查,刘某是2月14日傍晚在厦门家里与几名同事小聚,期间他喝了近8瓶啤酒。15日中午出门,他以为酒气应该已散,便驾车上路,准备前往广东,不承想体内还含有酒精,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

  随后,民警带刘某到平和县指定医疗机构进行提取血样,经司法鉴定机构检验鉴定,刘某血样中酒精含量达到95.1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而在2月16日的日常纠违中,漳州高速交警五大队还连续查获两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2时许,在甬莞高速小溪服务区,一辆闽E牌照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张某某存在酒驾嫌疑,执勤民警立即要求张某某停车熄火,下车接受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呼气数值为5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当日下午4时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闽A牌照的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林某某存在酒驾嫌疑。执勤民警立即要求林某某停车熄火,下车接受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呼气数值为2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标准。

  这两起酒驾均是前一天晚上与朋友一起喝酒喝多了,加上晚上没有好好休息,体内的酒精无法被正常代谢,驾驶员在体内血液中还有酒精的情况下,抱着侥幸的心理驾车上路,结果被执勤民警查获。

  民警依法对这两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做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记者 李润 通讯员 黄毅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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