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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有奖举报生态环境违法 为期11个月

海峡导报   2023-01-31 17:23

  昨日,海峡导报记者从漳州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全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建设美丽漳州,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将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相关规定,鼓励公众参与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专项活动。

  据了解,此次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专项活动为期11个月,时间为2023年2月1日至12月31日,受理举报方式包括来电、来信和来访。来信收件单位为漳州市生态环境局,来信地址为漳州市龙文区建元东路与迎湖路交叉口翰苑颐园(园顶路4-11号),邮编363000。

  市民群众可来电举报,具体为:漳州市本级举报电话 2523312,芗城区 2039867,龙文区 2161740,龙海区 6558583,长泰区 8359783,漳浦县 3102143,云霄县 8546170,诏安县 3320369,东山县 5889492,平和县 5219014,南靖县 7828038,华安县 7361926,漳州台商投资区 6785351,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6626009,漳州招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 6851557,漳州常山华侨经济开发区 8628483,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 3800299。

  举报人举报时应当明确说明举报事项为申请奖励举报,同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明确的举报对象和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包括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和违法情形;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主体或污染源信息;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明材料或线索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行业核心秘密材料、内部文件、财务票据、隐蔽违法行为、录音、照片、录像、自动监测设施设置参数、控制软件程序编码等,才能视为有奖举报有效线索。(记者 陈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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