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首次发放疫情防控一次性工作补助
福建日报 2023-01-12 16:34
近日,漳州市卫健委发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新阶段医务人员保护关心爱护工作的通知》,要求给予市直公立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及其他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卫生健康机构在岗人员每人首次发放疫情防控一次性工作补助3000元,于2023年1月20日前发放到位(县、区、开发区发放对象参照市直单位),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承担。
《通知》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及时发放临时性工作补助,重点关注在重症危重症患者病区或缓冲病房重症监护床位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在发热门诊(诊室)和缓冲病房工作的医务人员,参与发热呼吸道症状患者及新冠病毒感染者诊疗工作、为居家治疗的感染者提供健康监测和健康管理的医务人员,城市三级医院向基层下沉和医共体牵头医院向基层下沉驻点、巡诊的医务人员,以及其他接诊、救治工作负荷急剧增加的医务人员。(苏益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