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交警车祸现场围殴记者 疑似瞒报死伤
◆抽中华香烟的民警,就是将记者按入车内的民警
▲记者被打留下的伤痕
1月16日讯昨天下午2时许,海峡都市报记者苏禹成发微博求助,称在厦蓉高速南靖县和溪镇境内采访时,摄影记者杨清竹遭到高速支队二大队和溪中队六七名警察围堵,其中警号020951的警察,动手欲抢记者相机,并将其强行推上警车。记者不从随即遭到殴打,嘴、颈、手等多处受伤。而打人警察事后竟然叼着中华烟,嘲笑说:“等一下就知道痛了。”
昨天下午,记者赶往南靖县和溪派出所。但在记者采访过程中,始终没有看到海峡都市报记者提到的打人民警。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孙大队长称,与记者发生“推搡”的民警正在接受调查,无法到场接受媒体的采访。他还一再强调,现场民警没有打人,只是承认对记者有“推搡”,并说受伤记者身上的伤,只是在双方推搡当中不小心刮到的。
孙大队长说,在事故现场,民警曾经要求记者离开,但记者并不理会。“事故现场是个长下坡路段,易发二次事故,而且车祸发生后,有燃油泄漏,不让记者停留在事发现场,是为记者的安全考虑。”
事件发生后,漳州高速交警支队长施能强也赶到和溪派出所,并向记者承认,“我们队伍里面确实存在不文明、不规范,或者有粗暴的行为”,他同时表示,当时的具体情况,交警部门正在调查当中,如果调查显示是民警的问题,一定会严肃处理。
昨天下午,公安厅官方微博“福建警方”对外发布消息,称“初步调查是因和溪危险路段发生汽车追尾事故,民警在现场处置中,因怕现场汽车爆炸,考虑周边人身安全,民警劝记者等人撤离现场而引发冲突。具体情况仍在调查中。若执法中有不规范、不文明地方,支队表态将严肃处理。”
昨晚7:04,“福建警方”又发微博《关于1月15日漳州高速支队民警与记者冲突的核查结果》称,据核查,现场民警没有存在“抽中华烟”的事实,欢迎大家监督。
疑问1明明有死伤为何要瞒报?
昨天下午6时许,记者赶到南靖和溪派出所时,当事的两名记者正在做笔录,但并没有见到涉事民警。
记者苏禹成回忆:“我们中午接到线索,称厦蓉高速南靖和溪段发生8辆车追尾。我们立即赶往现场进行采访。”等他们赶到现场时,龙岩往漳州方向的事发路段已经封闭,他们只好弃车上高速步行至事发现场。
“刚开始,我们向在现场的一名甘姓科长询问,是否有人员伤亡时,甘科长称没有人员伤亡。”苏禹成说,这时他的同事杨清竹就前去拍照。
苏禹成向附近司机了解情况时听到一位司机说,事故造成一人死亡。警惕的他立即觉得其中有蹊跷。“就在不远处的路边,我发现了一具绿色布盖着的尸体,还露出了一只脚。”
既然事故有造成人员伤亡,为何甘科长要瞒报呢?对此,漳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的孙队长说,他当时也在事发现场,并告知记者事故导致一人死亡。
但苏禹成说,当时他们得到的消息是,没有人员死亡,“尸体还是我自己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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