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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流转土地改种水稻有补助 漳州出台方案稳定粮食生产

福建日报   2022-09-22 11:26

  日前,漳州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漳州市新流转土地改种水稻补助政策实施方案》,在全市实施新流转土地改种水稻补助政策,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稳定生产。

  根据方案,该补助政策面向水稻新型经营主体、种植户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同一地块只能由一个农业主体申报,不得重复申报。申报条件为当年度新流转的、调整种植用途改种水稻,且种植面积30亩以上的土地。其中,调整种植用途指的是新流转的土地上年度没有种植水稻而流转后用于种植水稻。补助标准为当年度一次性补助200元/亩。(记者 苏依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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