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贪杯汉屡罚不改 醉酒驾三次被查
闽南日报 2022-08-10 09:37
酒驾对交通安全危害极大,但个别驾驶人总是抱有侥幸心理。近日,南靖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中,依法查处一名酒驾男子。该男子已是第三次因涉酒驾车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查处。
7月22日23时许,南靖交警大队民警在南靖县靖城镇信用社路段开展夜查统一行动时,例行对驾驶贵FKY×××二轮摩托车的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随着对该驾驶人的进一步核查,交警发现其居然有着“丰富”的酒驾经历。2017年10月、2020年1月,该男子曾两次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依法查处,机动车驾驶证已被吊销,但屡次承担的法律后果却未能让其吸取教训。
除酒后驾车外,李某还涉嫌无证驾驶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近日,交警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李某采取行政拘留处罚。
交警提醒:饮酒后,人的判断能力、操作能力下降,危害极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广大司机切勿以身试法,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记者 许文彬 通讯员 蔡淑娇 柯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