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微信4万余元没了? 竟是女友偷转走!
闽南日报 2022-06-27 09:13
女子趁男友熟睡之机,偷偷转走男友微信账户上的49000余元。近日,诏安县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该名女子提起公诉。
2021年1月8日晚,女子许某莲约男友沈某辉到其住处吃饭喝酒。后沈某辉不胜酒力,就到许某莲的卧室休息。许某莲想到外面还有十几万元的债务未偿还,就萌生了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盗取沈某辉微信中的钱的念头。许某莲走进卧室,从枕头下偷偷拿走了沈某辉的手机,利用平时偷偷记下的锁屏密码和支付密码,通过微信扫码支付方式,分5次将沈某辉微信账户上的49000余元,转到一个许某莲平时很少使用的微信上。事后许某莲将有关转账记录全部删除。过了一段时间,沈某辉发现微信账户上的钱没了,根据微信转账时间,找到许某莲询问此事,但被她一口否认。2021年1月26日,在多次追讨无果后,沈某辉到诏安县公安局报案。
检察官提醒:根据我国目前的法律规定,恋爱中男女双方的财产是完全独立的。本案中,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系恋人关系,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因为这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而模糊了法律的界限。甚至以为拿了男(女)朋友的钱,只要对方予以谅解,就可以不受法律追究。殊不知,偷盗行为一旦发生,就触犯了法律。(记者 李立平 通讯员 陈晓娟 林金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