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举报高速公路上“酒醉驾” 奖励2000元
海峡导报 2022-01-15 10:01
昨日,导报记者从漳州高速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漳州高速公路辖区内将开展“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经查证属实的,漳州高速交警部门将给予举报者奖励2000元。
群众在漳州高速公路辖区内发现“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可到公安交警部门现场举报或直接拨打漳州高速交警报警服务电话(0596-2173000)进行实名举报,民警会立即前往查处,成功查获后,漳州高速交警部门将对举报者进行奖励。
同时,举报人在举报时应明确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的地点、时间、行为人(或车辆)的具体情况,并记录机动车车型、颜色、号牌号码、行驶方向等信息。交警部门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成功查获后,将给予举报者奖励2000元。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按举报登记时间顺序,奖励最先举报人,不实行多头奖励。同时,交警部门也会对举报人身份等信息严格保密。
值得注意的是,依法履行职责,直接从事交通管理的执法人员;举报内容已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或查处的;提供的信息不能准确反映机动车车型、号牌、外观等特征和违法时间、地点、事实等情况的;举报的行为经查证不属实的;举报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证据资料,不符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违法行为证据采集标准的;不能证实举报人真实身份的等相关情形,交警部门视为举报无效,不予奖励。(海峡导报记者 张雄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