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32套营业执照 男子非法获利3.15万元被判刑

闽南日报   2021-11-03 10:17

  田某勇办理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并出售,共获利人民币3.15万元。近日,经诏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田某勇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诏安男子田某勇了解到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手续很简单,又不花任何费用,后与他人共同商议,通过办理营业执照并出售赚钱。

  2019年10月,在诏安打工的许某荣(已另案起诉)找到田某勇,商议由许某荣提供身份证,田某勇帮忙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并承诺办好工商营业执照后以每份500元的价格收购,办理对公账户每份也以500元的价格收购。后田某勇利用许某荣提供的本人及方某文等人的居民身份证,通过伪造委托手续,虚构经营场所地址、名称、经营范围等相关材料,在诏安注册了32本工商营业执照。后田某勇又引导相关的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到诏安县银行部门办理了31户相应对公账户。田某勇将办理好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相应的对公账户卖给许某荣,共非法获利人民币3.15万元。2020年10月17日,田某勇主动到诏安县公安局投案。(陈茂坚 田洪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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