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11个区(县)通报5年来党内问责情况

闽南网   2021-10-26 10:57

  闽南网10月26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近日,漳州市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平和县南靖县华安县等11个区(县)发布五年来党内问责情况通报。具体如下:

芗城区:

  2016年9月至2021年8月,芗城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和精准问责相结合,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区共实施党内问责73件。问责党员领导干部9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9人。

龙文区:

  2016年9月至2021年8月,龙文区纪委监委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和精准问责相结合,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区共实施党内问责30件,问责党员领导干部3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9人。

龙海区:

  2016年9月至2021年8月,龙海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和精准问责相结合,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区共计实施党内问责67件,问责党组织1个,党员干部8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

长泰区:

  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长泰区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和精准问责相结合,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区共实施党内问责57件,问责党员领导干部70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5人。

漳浦县:

  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漳浦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和精准问责相结合,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县共实施党内问责116件,问责党组织8个、党员领导干部164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85人。

云霄县:

  2016年8月至2021年7月,云霄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和精准问责相结合,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县共实施党内问责145件,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7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5人。

诏安县:

  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诏安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和精准问责相结合,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县共实施党内问责171件,问责党组织5个,党员领导干部203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59人。

东山县:

  2016年9月至2021年8月,东山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和精准问责相结合,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县共实施党内问责50件,问责党员领导干部62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10人。

平和县:

  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平和县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和精准问责相结合,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县共实施党内问责162件,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82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1人。

南靖县:

  2016年9月至2021年9月,南靖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和精准问责相结合,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实效性,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县共实施党内问责89起,问责党组织2个、党员领导干部113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1人、诫勉谈话72人、通报批评20人。

华安县:

  2016年9月至2021年8月,华安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和精准问责相结合,不断提高问责工作的政治性、准确性、实效性,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县共实施党内问责77起,问责党员领导干部102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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