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获省财政补助逾3500万元

闽南日报   2021-09-27 09:36

  记者近日获悉,今年省财政下达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35264.3万元,其中漳州分配到资金3563万元,主要用于支持发展经济薄弱村、支持建制村补齐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完成政策性任务以及支持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等四个方面工作。

  据悉,本次资金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对华安县仙都镇创建农业产业强镇给予一次性补助500万元,对发展特色产业的“一村一品”示范村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5户以上)带动脱贫户发展生产、稳定就业的,每带动1户补助5000元,每个经营主体(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此外,本次资金支持脱贫户自主经营、自主创业,发展特色优势农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农家乐”)、森林旅游、电子商务、流通配送等项目,每户补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支持各地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每吸纳1个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补助5000元;支持造福工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支持集中安置区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一站式”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每个安置区(或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记者 蔡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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