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出台24条措施 为企业上市引路护航
近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起草了《漳州市扶持企业上市实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经过数月公开征求意见及相关程序后,于2021年8月10日正式出台。《措施》从降低企业规范成本、支持企业上市融资、鼓励企业挂牌交易等提出11个方面24条具体措施,助力企业把握科创板、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等契机,为企业顺利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做大做强提供强有力支持。
资金奖励覆盖上市全流程
加强“事前奖励”。《措施》明确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与中介机构签订改制辅导相关协议并完成改制的,地方财政将对中介费用的80%给予补贴。企业对高管、核心骨干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在完成改制后,可获10万元奖励。
细化新三板挂牌奖励。《措施》明确企业在基础层挂牌,给予奖励170万元;企业首次进入创新层,追加奖励30万元;企业在精选层挂牌,再给予奖励100万元。
A股上市奖励“丰厚”。《措施》明确企业拟境内A股上市,奖励累计可达600万元。包括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奖励100万元、首发上市申报受理300万元、首发上市获得审议通过200万元。
加大企业境外上市奖励力度。《措施》明确以本地企业为上市主体直接在境外上市的,可获奖励600万元。企业红筹上市且募集资金50%以上投资我市,最高可获400万元奖励。
精准激励有功人员
为激发企业高管及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措施》新增对企业高管团队和有功人员的奖励。
民营企业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且募集资金的50%以上实际用于本市项目投资的,企业高管团队和有功人员最高可获奖励200万元。
上市公司(含境外)股权再融资、新三板挂牌公司股权融资在成功实施后,公司高管团队最高可获奖励100万元。
企业进入福建证监局辅导备案程序或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当年起,3年内由地方财政对企业高管按其上一年度工资薪金收入的6%给予奖励。
优化综合服务体系
我市还将通过整合专家资源、优化政务服务、加大金融支持等方面构建、完善企业上市的服务体系。
《措施》提出组建专家服务团队,为企业上市提供融资、法律、财务等中长期基础性服务;建立金融干部挂职交流机制,支持优秀人员到各级金融监管部门挂职;鼓励、推动各级各部门主动靠前服务,开辟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其中明确主办证券公司每成功辅导1家企业在境内A股上市、每成功辅导1家企业在新三板精选层挂牌,证券公司驻漳分支机构分别可获得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在我市设立或从市域外迁入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其受托管理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我市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在企业实现境内A股上市后,按实际投资额的3‰对该股权投资管理企业给予奖励。
同时,《措施》也提到各级各相关部门将注重资本市场专业知识、典型案例等宣传普及,积极组织或参加资本市场相关主题培训,提升领导干部和企业相关负责人运用资本市场的意识和能力;完善舆情监测、信息共享、媒体通报等协作机制,依法打击针对上市公司和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不实报道和虚假新闻,发挥社会等舆论监督作用,持续营造助推企业上市的良好舆论环境。
需要注意的是,本《措施》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解释并组织实施,自2021年8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2021年3月22日起至本措施实施日,相关事项符合本措施奖补条件的,可按本措施执行。企业已享受原企业上市扶持政策部分条款,在本措施有效期内,因上市、挂牌工作推进而符合本措施奖补条件的,可按本措施接续执行。具体申报事项后续会另行通知。
近年来,漳州始终把培育和推动企业上市作为金融工作重心,积极完善上市服务机制,加大服务力度,加快推进企业上市工作,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从搭台牵线到政策倾斜再到真金白银奖励,我市连连放大招为漳州企业发展注入强心剂。目前,漳州共拥有A股上市公司6家,相信随着企业进军资本市场意识的提升和政府扶持奖励的加码,未来漳州将有更多企业谋划上市。(记者 闫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