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公布第四批市级文保单位名单 共15处

福建日报   2021-05-28 08:57

  日前,漳州市政府经研究,同意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壶屿石桥等15处名单和保护范围,并现予公布。

  漳州市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落实文物保护有关法律法规,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记者 萧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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