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起 漳州芗城区禁止野外用火
闽南网 2021-04-13 16:49
闽南网4月13日讯(闽南网记者 张韩丰)今日,芗城区发布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4月13日至5月5日为全区林区野外禁火期,全区林地及靠近林地边缘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当前,处于群众扫墓敏感期,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天气将持续干旱,加上踏青旅游人员增多,农事、林事、祭祀、旅游等野外用火将大幅增多,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在禁火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禁火区域,禁止烧田坎草、烧灰积肥、炼山以及其它生产用火;禁止吸烟、野炊、烤火取暖、烧烤食物以及其它生活用火;禁止上坟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野外用火行为;禁止其它野外用火行为。
在禁火期内,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强化野外火源管理,尤其是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地段要派员设卡检查,开展防火宣传,查禁火源上山。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惩处。引发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