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一批单位和个人获省总工会表彰

闽南日报   2021-01-02 11:03

  笔者从市总工会获悉,省总工会日前发文表彰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模范职工小家和优秀工会工作者,我市有27个单位被授予省模范职工之家称号,25个单位被授予省模范职工小家称号,32位同志被授予省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省总工会表彰这些先进单位和个人,旨在树立典型,示范带动各级工会组织进一步重视和加强职工之家建设,夯实工会基层基础,更好服务职工,进一步激发全省广大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近年来,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着力增“三性”、去“四化”,广泛开展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活动,有力推动基层工会改革创新,不断提高工会工作水平,涌现出一批深受广大职工信赖和赞誉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邵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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