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万元消费额度需在明年2月前消费完 中奖者要签承诺书
闽南日报 2020-09-28 08:57
“‘消费回馈奖’是市委市政府为激励广大市民的消费热情、回馈消费者,在原有个人消费发票抽奖活动的基础上,于8月份新增设的奖项,中奖人每人奖励100万元(税前)消费额度。”市商务局商贸科科长曾焕强表示,按照有关规定扣除20%个人所得税后,得奖的市民获得80万元消费额度,需在2021年2月28日前消费完毕。中奖者要签订承诺书,主动承诺中奖奖金仅用于二次消费,不用于提现、转账等非消费性支出。二次消费不限制消费范围,中奖者需主动提供消费发票和资金流水复印件,报市商务局留存。(记者 李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