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欲行不轨 一男一审获刑2年
2011-07-20 02:33 来源:芗城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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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经芗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申某犯强奸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4月14日晚,申某与受害女子张某以及张的男友等人,在市区一租房喝酒,喝至次日凌晨1时左右,张某的男友等人有事先离开。喝得有些迷糊的申某便借着酒劲,对张某动手动脚,张某挣脱后跑到楼下,给男友打电话。申某追下来时,张某的男友也赶到,双方还因此打起来,后被劝止。张某报警后,申某于当天上午8点被抓获。经检查,张某身上有多处受伤,为轻微伤。(通讯员 真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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