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盗仓库香烟 漳州民警凭“鞋印”觅真凶
闽南网 2020-07-08 17:44
闽南网7月8日讯(闽南网记者 李昌乾 通讯员 欧新蕊 黄智绵)临时帮忙搬运东西到工厂的仓库,见财起意盗窃便“顺走”仓库36条中华香烟。近日,被告人黄某因犯盗窃罪被龙海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6千元。
据介绍,黄某是龙海市港尾镇某建材公司的机修工人,因临时帮忙搬运几箱酒到工厂的仓库,无意中听说仓库里有中华香烟,就心生贪念,伺机而动。5月20日19时许,被告人黄某趁厂里无人看管时,攀爬至公司仓库阳台。后撬开阳台卫生间的窗户玻璃,从窗户爬进仓库。花大力气进入仓库的黄某,果真看到一大箱中华牌香烟,便赶紧用黑色塑料袋装了36条软中华香烟,再从原路回到宿舍,将香烟藏在床底。后黄某分三次将香烟销售得款20650元。
黄某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现场留下了的鞋印“出卖”了自己。几天后,仓管员经清点发现香烟被盗就报警,警察根据盗窃现场的鞋印当天就将黄某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36条香烟价值25200元。